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

北京痤疮专业医院 https://m-mip.39.net/disease/mipso_8580082.html

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条件是什么?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(法条附英文翻译)

第六百四十二条

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,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,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

一,造成出卖人损害的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:

ArticleThesellerretainingtheownershipofthesubjectmattermaytakebackthesubjectmatterbeforethetransferoftheownershipifthepurchaserisunderanyofthefollowingcircumstancescausingdamagetothesellerunlessotherwiseagreed:

(一)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,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;

1.failstomakepaymentasagreedandrefusepaywithinareasonableperiodafterbeinginterpellated;

(二)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;

2.failstofulfillthespecifiedrequirementasagreed;

(三)将标的物出卖、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。

3.resale,placingapledgeoveroranyotherimproperdispositionofthesubjectmatter.

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;协商不成的,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。

Thesellermaydiscusswiththebuyerfortakingbackofthesubjectmatterandifrejected,executionproceduresforrightsinremcouldbereferred.

交付标的物却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说明标的物与所有权的分离,即出卖方保留所有权但不占有标的物,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却不拥有所有权,因此,才有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问题。标的物与所有权最终还要走到一起,不是出卖方收回标的物,就是出卖方将法律虚拟的“所有权”转移给买受人。买受人占有标的物会在意所有权属于谁吗?

出卖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取回标的物呢?

首先,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。此处重点是未按照约定付款,包括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付款,而不是已支付的价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。其次,出卖人必须先行催告,未经催告,出卖人不得行使取回权。第三点是经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未支付。合理时间可参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。

其次,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。其中特定条件系当事人的约定的买受人的义务。出卖人未完成特定条件当然不能依此行使取回权。

第三,买受人未经出卖人同意将标的物出卖的,出卖人可取回标的物。买受人已经将标的物出卖的,出卖人怎么能取回标的物呢?特别是购买标的物的人是善意情况下。同样情况,买受人将标的物出质的,出卖人将标的物取回的可能性也不大。作出其它不当处分就不讨论了。本条第三款规定的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条件实在是为难出卖人呀。出卖人为的是卖货,取回标的物绝不是出卖人的首选,追讨欠款和违约金是正解。

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后,就像是钱借出去了一样,想取回,跟买受人“协商”吧!协商不成怎么办呢,法律规定是“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”。先不说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是什么,单说交付标的物和交付质物就是方向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儿呀。取回质物的条件是支付质物所担保的债务,而取回标的物,出卖人能退回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吗?既然出卖人不肯退回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价款,买受人能让出卖人轻易取回标的物吗?

更多文章,请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idnrn.com/pyhl/14131.html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当前时间: